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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服务与二手车买卖_运输公司卖二手车怎么做账

tamoadmin 2024-07-14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2.二手货车交易市场在哪?哪里的好,全?谢谢3.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4.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5.二手车的道路运输证可以过户吗6.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

1.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2.二手货车交易市场在哪?哪里的好,全?谢谢

3.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4.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

5.二手车的道路运输证可以过户吗

6.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

运输服务与二手车买卖_运输公司卖二手车怎么做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第七条 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九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三章 行为规范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第十三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第十五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第十六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七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第十八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车交易主要内容包括:二手车评估前期工作、技术状况鉴定、寄卖、置换业务、价格评估、交易实务。主要手续包括车务手续、车辆保养维修手续、税费手续。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国家制度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即原农用车)、挂车和摩托车。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二手货车交易市场在哪?哪里的好,全?谢谢

二手车买卖流程:1、准备过户资料:,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单位的,要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居住证;2、开;3、签二手车买卖合同;4、交费验车、车辆外检、拓号、照相并拆牌;5、检验合格后,验证车辆手续及车主证件,然后选新牌;6、核发临时牌照,换新行驶证,变更登记证书信息。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江西省高安市二手车不错?全国最大。没有骗子的,从来没有听说过?高安有骗钱的事情。?地址在高安每个角落,到处都是车子?车贩子?也有的,司机手上的车比较多

车辆评估的几个重要标准:

1、品牌——热门车或冷门车依市场行情加码或减码;

2、车况——外观、内装、引擎、底盘、原漆五大要素一个不能少;

3、保险——有否购买保险应算入车价;

4、颜色——特别不畅销的或冷门的颜色可要求减价;

5、新车调价、促销、改型——随时注意市场脉动,做相应价格调整。

试车四注意:

1、仔细核对证照。在买车的时候,对车主的、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机动车行使证、养路费证明、年检证明及保险单等都要仔细看好,确保没有问题。如证照不全,买车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则会烦恼多多。这方面有很多前车之鉴,值得消费者借鉴。而发动机号、车架号更要核对好,这样才能确定车辆的身份,不会被糊弄。

2、重新上漆要看到。看车身漆膜有无脱落,面部漆有无新印记,在排气管、镶条和窗子四周有无多余的喷漆,如有则证明该车经过翻新,可能车身有划痕、损坏,可以作为判断其新旧程度的标准之一。

3、重点观察焊接点。车门、头、尾与车身之间的接缝应该平滑完整。如果主要的接缝处缝隙大小不一,线条弯曲,装饰条脱落或缺失,证明该车是事故车,经过整修或大修。

4、引擎性能很重要。重要的汽车性能主要还是引擎盖下面的东西,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各油管、水管、线路是否老化,有无漏油漏水痕迹。不要以为里面干干净净就没有问题,越干净的发动机越是经过人工清理的。这些部位只要仔细检查,就能及时发现问题。

外地客户购车应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1)外地客户应先咨询所在地的车管部门,了解您想购买的车辆类型及年份可否在当

地上牌。

(2)注意车辆报废年限,不要购买即将报废的车辆。

(3)选购时,应关注车辆状况,仔细查看车辆各部件。

(4)慎付定金,定金应在认可车况和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方可生效。

(5)注意查看车辆《登记证》上的内容。

交易车辆验车,有必要吗?必须要进行吗:

非常必要。目前所有交易车辆,必须进行认定性查验。以确定车辆身份是否可以交易。这是保护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各种不法车辆进行交易主要手段。

目前,山东的梁山和江西的高安是全国二手货车交易最正规的市场,司机朋友都知道,因为这两个地方运输业很发达。梁山挂车多,高安的前四后八/前四后十/前四后六/前四后四/单桥/后八轮等较多高安二手车不错?全国最大。没有骗子的,从来没有听说过?高安有骗钱的事情。?地址在高安每个角落,到处都是车子?车贩子?也有的,司机手上的车比较多

车辆评估的几个重要标准:

1、品牌——热门车或冷门车依市场行情加码或减码;

2、车况——外观、内装、引擎、底盘、原漆五大要素一个不能少;

3、保险——有否购买保险应算入车价;

4、颜色——特别不畅销的或冷门的颜色可要求减价;

5、新车调价、促销、改型——随时注意市场脉动,做相应价格调整。

试车四注意:

1、仔细核对证照。在买车的时候,对车主的、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机动车行使证、养路费证明、年检证明及保险单等都要仔细看好,确保没有问题。如证照不全,买车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则会烦恼多多。这方面有很多前车之鉴,值得消费者借鉴。而发动机号、车架号更要核对好,这样才能确定车辆的身份,不会被糊弄。

2、重新上漆要看到。(1)外地客户应先咨询所在地的车管部门,了解您想购买的车辆类型及年份可否在当

地上牌。

(2)注意车辆报废年限,不要购买即将报废的车辆。

(3)选购时,应关注车辆状况,仔细查看车辆各部件。

(4)慎付定金,定金应在认可车况和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方可生效。看车身漆膜有无脱落,面部漆有无新印记,在排气管、镶条和窗子四周有无多余的喷漆,如有则证明该车经过翻新,可能车身有划痕、损坏,可以作为判断其新旧程度的标准之一。

3、重点观察焊接点。车门、头、尾与车身之间的接缝应该平滑完整。如果主要的接缝处缝隙大小不一,线条弯曲,装饰条脱落或缺失,证明该车是事故车,经过整修或大修。

4、引擎性能很重要。重要的汽车性能主要还是引擎盖下面的东西,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各油管、水管、线路是否老化,有无漏油漏水痕迹。不要以为里面干干净净就没有问题,越干净的发动机越是经过人工清理的。这些部位只要仔细检查,就能及时发现问题。

外地客户购车应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1)外地客户应先咨询所在地的车管部门,了解您想购买的车辆类型及年份可否在当

地上牌。

(2)注意车辆报废年限,不要购买即将报废的车辆。

(3)选购时,应关注车辆状况,仔细查看车辆各部件。

(4)慎付定金,定金应在认可车况和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方可生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及二手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装饰装璜及配套产品的销售;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及服务;汽车养护产品及配套产品的销售;汽车维修(汽车整车维修二类)(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上述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美容、装潢及租赁服务;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模板示例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润滑油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橡胶制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通勤服务;汽车配件销售;金属结构加工;对旅游项目开发、管理;婚庆、礼仪服务;汽车租赁;道路客运服务;劳务分包;普通货运;新能源汽车租赁、销售及售后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设施建设与运营;新能源光伏发电的建设与运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事务代办服务;汽车代驾服务;汽车、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会务会展服务;礼仪庆典服务;摄影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及装潢服务;婚庆服务;车友活动策划。

模板示例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用品、汽摩配件、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制冷设备、润滑油、音响设备、照明设备、电子产品、非专控通信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汽车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汽车维修及保养、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以上凭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车辆年检代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通讯工程、网络工程(以上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网页制作;国内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汽车装饰及美容服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销售:汽车饰品,汽车配件,润滑油,制动液,防冻液。

模板示例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机动车维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汽车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代办汽车年检、过户及上牌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信息咨询服务;展览服务;会议服务;销售汽车用品、汽车配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建筑材料;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金融咨询);汽车美容

模板示例1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电器、空调器修理;车身清洁维护、汽车四轮定位专项修理;轮胎修补,电器、仪表修理。

模板示例1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批发、零售:汽车、电动叉车、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维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高尔夫球用品、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美容,汽车租赁,新车导购咨询及中介服务,房屋中介,干洗衣服务。

模板示例1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金属制品、不锈钢制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家具用品、户外防护用品、宠物用品、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家具、厨具、箱包、玩具、食品的销售及网上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修,二手车及配件销售,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食品、食用农产品、服装、鞋帽、皮革、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的销售;网上贸易代理;教育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事务代理;汽车(除小轿车)销售、代购代销(除专项许可);汽车用品(除专项许可)销售。

模板示例1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洗车服务;批发、零售:汽车装具,汽车零部件,桶装润滑油,汽车贴膜设备及工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洗涤用品,日用消杀用品,非专控通讯器材,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不含信息安全产品),建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家庭服务;建筑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及信息咨询;旅游策划及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二手车买卖。

模板示例2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为取得驾驶证的人员提供代驾服务(不含陪练);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汽车装具、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妆品、工艺品(不含文物)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维修及相关配件的销售;二手车交易;汽车事务代理;汽车租赁及改装服务;房屋租赁;物流配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用品、汽车配件、汽车装饰品、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数码产品的销售;汽车内饰上门安装。(法律、行政法规、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美容。

模板示例2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用品、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及销售、汽车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2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信息咨询(不含汽车租赁及保险);批发、零售:汽车用品(不含成品油),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汽车美容;二手车经销(不含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不含车辆鉴定、评估、拍卖业务);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科技、互联网科技、信息技术、汽车清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电子产品开发、维护;汽车租赁;停车场(库)经营;家政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前置性行政许可事项);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汽车及配件、汽车养护用品、清洁用品、清洗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美容;汽车租赁服务;会议会展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汽车装饰用品、汽车及零配件批发兼零售;货运代理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旧机动车交易服务(不含旧机动车评估);商务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橡胶制品批发;塑料制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玻璃钢制品批发;皮革及皮革制品批发;代驾服务;保险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销售,代办车辆审验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机动车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用品、汽车配件销售。

模板示例3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快修(a类),汽摩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汽车座垫、包(袋)制造、销售,汽车装饰用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轮胎、日用百货、服装销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二手车经纪;汽车租赁;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机动车代驾,国内贸易。汽车美容,洗车。

模板示例3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牵引服务,挂车或者汽车列车、摩托车、汽摩配件、汽车轮胎、汽车空调、音响设备、汽车装饰用品、桶装润滑油、保洁用品的销售,保洁服务,从事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汽车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投资管理,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用品及配件、润滑油、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及汽车代驾服务;会议会展服务,汽车及汽车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礼仪庆典服务;汽车信息咨询;经营性汽车租赁。

模板示例4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代驾(以上项目不含运输业务),网站设计,计算机网络推广,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洗车服务(不含传统洗车);汽车装饰;经济贸易咨询;租赁、维修建筑用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维修通用设备;道路货运代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小客车代驾服务;汽车、摩托车检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家庭劳务服务;充电服务;固体废物污染设施运营服务;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环境污染设施运营服务;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服务;技术检测;机动车尾气测试;销售汽车、润滑油、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建筑材料、办公用品、机械设备、金属制品、电气设备、通讯设备;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代收洗衣服务;鞋与皮革修理;委托加工机械设备、金属标志、信号灯、不锈钢制品、铁艺制品、防护栏;建筑物清洁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9月26日);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汽车救援;道路清障;拖车服务;普通货运、大件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4日);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饮用水供水服务;人力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汽车配件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保养服务;销售:汽车,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建材,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钢材,装饰物品;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汽车租赁(不含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代办汽车过户;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二手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修、美容服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汽车工具、汽车用品的销售(含网上);汽车事务代理;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除快递和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二手车中介、汽车服务;汽车美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事务代理(法律、法规需前置审批的除外);汽车租赁;汽车代驾服务;汽车内装饰用品、汽车配件的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模板示例4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集装箱运输;冷藏运输;大件货物运输;运输信息服务;受委托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员代驾;受客户委托代理车辆挂牌、过户、变更、年审手续(不含保险代理);二手车交易(不含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不含车辆拍卖业务);车辆清洗;汽车装具、仪器仪表、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汽车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气设备修理;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洗车场;其他道路运输活动(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

二手车的道路运输证可以过户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第七条 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九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第十三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五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第十六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十八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第二十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十九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五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

第二十七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二十八条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遵循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信息汇总后报送院商务主管部门。院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二手车流通信息。

第三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4]第70号)、《关于加强旧机动车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1281号)、《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内贸机字[1998]第33号)及据此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

运输管理站是要定期审核运输证的,二手车经过买卖之后,必须要进行相关证件的办理,否则可能会遭受惩罚。另外,运输证和车辆是不能同时过户给买方的,因为现在个人是没有办理营运证和运输证的资质的,而车辆过户是没有限制的。  道路运输证中营运证的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要相同,骑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也必须一致,否则,将会视为无效营运证。运政人员将营运证和运管费缴讫证合并为道路运输证,发放给经营者。如果车辆出售后,仅仅是车辆进行了过户,而运输证没有变更,一旦被查出后,会进行相应的处罚的,如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购买二手车后应如何上牌  交易:首先要选定二手车进行交易,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和过户协议,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车检:将车开到车辆管理所进行外检,主要检查发动机号和大架子号与原车是否相符,车辆是否有盗抢嫌疑等。  选号:二手车不允许选择个性车牌,所以必须经过机选号码来确定新号牌。  更换号牌:在车管所规定期限内,拿旧号牌到车管所领取新号牌即可。

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精选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 篇1

出卖人(甲方):______

号:______

现住______

电话______

受买人(乙方):______

号:______

现住______

电话______

上例协议人自愿协商,甲方将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该车交付乙方,即买卖成立。双方交接车时当场对车检查,对车质量都无异议,自交付乙方后再出现车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该车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自伤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害或电子违章等事故记录,全部由甲方承担,自本车交付乙方后(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财产损失或电子违章记录等事故记录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本车辆双方约定总价款______元(______元),本合同签字时当场付______元(______万元),剩余______(______万元)于公司过户完成后当场付清。

四、在公司的过户费用______元(______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如超过______元(______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国家对客运车即本车燃油补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归甲方所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后归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______元(贰万元)。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的《新车买卖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宝马进口汽车一辆,总价为_______元(含车辆售价_______元,上牌费、保险费、原厂防爆膜、行车记录仪等费用),____年___月___日交齐全款,45天内安排上牌,交车时间年_______月_______日。现乙方已按约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合计_______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车辆给乙方。现为妥善处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合同:

一、甲方须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合格的车辆给乙方,并在交付车辆后45天内办理完毕上牌手续。

二、如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车辆或办妥上牌手续,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内:

(1)将所有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_______元一次性退还乙方;

(2)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______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作为乙方损失赔偿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项约定的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汽车总价_______元的千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违约金给乙方,直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三、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原合同及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 篇3

甲方:

号:

手机:

家庭住址:

宅电:

乙方:

号:

手机:

家庭住址:

宅电:

经双方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_______车型,牌照号为:_______,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

二、甲方将车卖给乙方之前的有关该车的债权、债务(抵押),交通违章、违法处理、事故责任包括隐藏和因信息滞后未发现的违法、违章、交通事故及经济责任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将车卖给乙方后的有关该车的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应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必须保证此车及手续真实合法,属国家核发,受法律保护,无虚伪造,车与证照相符,车和证照与档案相符,并且属_______车,否则退还乙方全部购车款,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必须协作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一切手续(过户转籍、年审、违章和事故处理、交纳有关规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过户转籍、审车、交纳有关费用等正常手续,甲方要求乙方按过户规定的程序及时过户,若此车在乙方未过户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的处理和交通事故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车的保险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乙方理赔。

五、甲方必须保证此车的产权实际归乙方所有,无产权纠纷、经济纠纷,若因此车产权纠纷、经济纠纷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退赔,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根据《民法》、《工商法》、《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同之时起不得反悔,如其中一方反悔违约,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按购车款人民币总额的20%及损失费共计(大写):_____

七、甲乙双方对车况、车价、汽车手续和以上条款及交易的付款方式皆已认可。且该车经乙方技术检测、路试后自愿购买。交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九、备注:甲方提交的手续不包括保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甲方有偿转让乙方车一辆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车有偿转让给乙方,承诺转让前车辆的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有偿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人民币整。签订合同后立即付清。

三、此车自____年___月___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____年___月___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积极配合期限为3天。

六、因是二手旧车,甲方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双方签字合同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八、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本,购置纳税凭证等各类证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 篇5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将自己的车辆卖给乙方,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车辆(车牌号冀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

二、车辆出售价格人民币:________元,协议成立时一次性付清。

三、车辆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交车后车辆的全部债务及肇事赔偿等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对出售的车辆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车的行车证、车辆购置税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凭证真实、有效。协议成立时,甲方将车辆、车钥匙及证件等同时交给乙方。

五、协议时甲方提供车主复印件一张,以便乙方将来办理过户,过户时甲方无条件协助,过户费用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被扣给乙方造成停运损失,除赔偿停运损失外承担违约金________元。

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卖方):

________乙方(买方):

协议成立时间: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

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

乙方: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

(一)甲方有一辆________车出售,车牌号为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车辆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_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二)随车证件:(有证件打“√”、无证打“×”)

1、行车证()

2、附加费证()

3、养路费证()

4、排污证()

5、保险证()

6、营运证()

(三)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钱、车交付两清,双方签字按印后即生效,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将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乙方接车后,行车过程中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接车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事故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若需办理过户变更手续,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_____方承付,过户时,甲方必须保证提供车主原件或单位企业代码证书。过户期间如车档案或车手续有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由甲方负责。

(六)本合同签定后,购车款____付清。自此车交,款清。

(七)其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手车转让买卖协议书 篇7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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