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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oadmin 2024-07-27 人已围观

简介1.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2.汽车牌照的车牌补领全国各地的车牌设计规则:车牌第一位是汉字:代表该车户口所在的省级行政区,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北京就是京,上海就是沪,湖南就是湘,重庆就是渝,山东就是鲁.......;车牌第二位是英文字母:代表该车户口所在的地级行政区,为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字母代码,一般按省级车管所以各地级行政区状况分划排名:(字母“A”为省会、首府或直辖

1.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

2.汽车牌照的车牌补领

e滁州二手车交易市场,滁州市二手车网

全国各地的车牌设计规则:

车牌第一位是汉字:代表该车户口所在的省级行政区,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北京就是京,上海就是沪,湖南就是湘,重庆就是渝,山东就是鲁.......;

车牌第二位是英文字母:代表该车户口所在的地级行政区,为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字母代码,一般按省级车管所以各地级行政区状况分划排名:(字母“A”为省会、首府或直辖市中心城区的代码,其后字母排名不分先后);

另在编排地级行政区英文字母代码时,跳过I和O,O往往被用作警车或机关单位(参见本词条“警车车牌”)。(军队、武警中的字母O等与此无关,参见本词条“军队车牌”和“武警车牌”)

后五位则由数字和二十六个字母随机组合而成。

扩展资料:

车牌是不允许买卖的。车主在转移或者报废车辆以后,只有车主本人才能向车管所申请提出保留车牌。没有再次使用的原号牌号码会自动回到车管所的机动号牌库里封存,基本上就不会再重新放出来。

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说,必须在原车转移或注销后六个月之内提出上牌申请,这六个月包括节日;原号牌必须足额使用了三年以上,少一天也不行;与此同时,还必须保证原号牌没有违法行为和未处理的交通事故。

只能由原车主(单位或个人)才能申请保留使用原号牌,不能转让给其他人;只有车辆转移给他人或是报废才能保留原号牌,如果车主将车辆迁到异地,即使车辆在自己名下,也是不能保留原号的。

车主希望能够保留号牌,在原则上不需要提前向车管所告知,系统默认保留六个月,只要在时间周期内到车管所上牌时告知工作人员要使用本人名下的原号牌就可以了。

另外,根据公安部系统的设定,只有购买新车才能使用原号牌,二手车不行。相比过去数字较多的号码,现在深圳的号牌规则比较凌乱,多为数字+字母交叉排列。

要想从中选上一个合适满意的车牌,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车主在换车时一定要仔细进行核查,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条件不符合,原有的车牌就保不住了,一时疏忽可能会造成遗憾。

在车辆转移或报废之前,要核实机动车登记证书上面登记的身份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姓名(单位名称)是不是正确,如果有一点不同也会影响到车主保留原号。

“因为保留原号是系统自动比对的,比如车辆是用是老的15位登记的,现在二代是18位,这就需要车主先到西丽车管所对号码进行更正,再办理转移或注销后,才能正常使用原号。”

如果车主的登记信息是在车辆登记后进行了变更,比如更改了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换成了统一信用代码,就必须先到西丽车管所申请进行信息变更,而且在信息变更完毕后,车辆必须再使用三年,才能在换车时使用原号牌。如信息不相符,申请车辆更新指标也不能通过。

百度百科—车牌

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

浙D是绍兴的车牌。

浙江省车牌如下:浙江省(浙)浙A杭州,浙B宁波,浙C温州,浙D绍兴,浙E湖州,浙F嘉兴,浙G金华,浙H衢州, 浙J台州,浙K丽水,浙L舟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机动车号牌是指在法定机关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号牌一般在机动车辆的特定位置悬挂,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目前所使用的编码系统及版式自1992年起使用,也称号牌,并先后于2008年、2010年修订。

2002年8月12日起,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杭州市、深圳市试点2002式机动车号牌注册,但已于2002年8月22日起紧急停止发放。2016年12月1日开始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先期在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发放,之后试点发放区域逐步扩大至全国其他城市。

扩展资料:

自2017年6月20日起,对当事人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进行调整。

将现行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使用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可以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以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同时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2017年6月20日前

已经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2017年6月20日起,在办理转移、注销、迁出的6个月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或二手车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2017年6月20日以后

办理转移、注销、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在办理转移、注销、迁出的一年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或二手车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百度百科-车牌

汽车牌照的车牌补领

上海公积金买房的最新政策

2022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套数认定:

1、本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家庭名下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符合第二套改善型认定条件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条件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外省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无公积金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家庭名下在全国有一次公积金记录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3、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公积金:

(1)已有两次公积金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4、因婚姻需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房屋套数认定相关要求:

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各自父母共同拥有的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的(即: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父母共有1套产权住房,或借款人与其配偶婚前各自与父母共有各1套产权住房),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不超过1套,也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

受理机构在套数认定前,应通过本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确认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登记信息。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产权登记时间应早于借款人婚姻登记时间。

5、申请人家庭的范围仅限于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普通住房认定:

根据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规定:普通住房为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且内环线以内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230万元/套。

三、首付款比例: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所购住房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为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申请组合的,应当同时满足组合中的商业的首付比要求。

四、额度:

公积金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限额(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限额(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4、不高于本市最高限额: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为40万元,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

(3)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0万元。

5、影响额度的其他因素。

五、期限:

最长可贷年限为以下几项最小值:

1、公积金最长期限不超过申请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2、购买一手住房的,公积金期限不超过30年;

3、购买二手住房的:

(1)所购住房房龄在5年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期限不超过30年;

(2)所购住房房龄在6年至19年之间的,公积金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

(3)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的,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5年。

六、利率:

1、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

2、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的1.1倍。

七、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

滁州公积金政策2022

对象及条件

一、公积金对象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二、借款申请人应属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为共同申请人,其他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个人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约定偿还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三)未曾获得公积金或已偿清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四)申请公积金时已经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期限,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目前,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本息结清后,即可办理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

(五)在滁州市或户籍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购买住房的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目前,借款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六)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七)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八)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借款申请人曾经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接续缴存的,其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公积金支持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不支持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

目前,借款人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借款人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

额度、期限、利率

一、公积金属于政策性,具体额度应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偿债能力及申请年限等因素综合核定,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目前,借款人家庭成员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为40万元,借款人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最高额为50万元。

(二)不得超过购房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三)不得超过购买住房合同(协议)价款的80%,

其中:购买二手住房的,所购房屋建成年限在15年(含)以下的,额不得超过交易价款的60%;所购房屋建成年限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额不得超过交易价款的50%;

(四)支付征收安置住房价款补差的,额不得超过实际应支付款项,且不得超过该套房屋价款的80%。

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金融机构申请自营性住房,即组合。

三、借款人因同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含组合)额不得超过住房购买价款或实际支出价款减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数额。

四、公积金期限最长为30年,且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借款申请人须在退休前申请办理公积金。

五、公积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程序

一、借款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公积金申请,并配合调查和审核。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于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12个月(含)内申请;购买二手房的,应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或交易合同签订备案3个月(含)内申请;其他应于房屋交付使用6个月(含)内申请。

二、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受理借款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公积金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的,公积金中心应予受理,同时完成面谈面签等事项;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并说明理由。

三、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作出准予或不准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特殊情况,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审核审批时限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四、经审批准予的,由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及借据等,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及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抵(质)押权人签订抵(质)押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取保证担保方式的,应当由保证人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六、对于具备公积金发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资金按用途划付给售房人、房屋征收人、修建房屋施工人银行账户或交易双方约定的第三方银行账户。

上海第二套改善型公积金首付比例是多少

问:上海改善居住条件第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答: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问:上海改善居住条件第二套房公积金最低利率

答: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相关拓展: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为40万元。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

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

郑州公积金不能购买改善型住房吗

郑州公积金能购买改善型住房。改善型购房是可以公积金的,改善型购房主要是指对目前的居住条件不满意,需要重新购置房产来满足对居住的要求。根据改善型居住需求的不同性质,一般又将改善型需求分为两类:一类是目前的居住条件比较差,迫切需求改善居住环境而购房;另一类是收入颇丰,平时生活品质比较高,对现有住房不满意,在新的高品质楼盘出现后,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而去购买新房。

2022年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

公积金的新政策有哪些?

1、可异地买房

设张先生在A市缴存公积金,现要在B市使用公积金买房,可以:

a、向B市(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所需资料;

b、向A市(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中心出具缴存使用证明;

c、拿着缴存使用证明,到B市办理公积金。

2、公积金二套房首付降至二成

自2018年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此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3、住房公积金怎么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公积金住房如何申请

a、职工连续足额佳偶才能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住房;

b、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送;

c、公积金住房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5、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a、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b、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c、租住公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物房产的证明。

公积金用途一:购房

a、不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b、商业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c、商业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d、公积金(组合)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e、可异地购房。

公积金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公积金的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公积金用途三:租房

a、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租;

b、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公积金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a、未使用住房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b、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c、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看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公积金用途五: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a、离、退休的;

b、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c、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d、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e、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f、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g、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胡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h、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本人及配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021上海公积金细则

一、上海公积金申请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二、上海公积金办理场所: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房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如公积金金额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组合。三、上海公积金办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受理网点受理——签约——审批——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放款。四、上海公积金办理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发放条件的,受理机构收到《房地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以下个问题:1、在办理纯公积金时,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2、动安置产权住房需要用现金补足超安置费的,超安置费部分是否可以申请纯公积金?动安置产权住房申请纯公积金,除需要满足普通商品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外,还需经动迁组的书面同意,且所购房屋能够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是属于动迁安置性质的,且房屋转让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类处于限制转让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是否可行?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积金操作流程又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就给大家一一详细列出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的实施细则,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就不会再有类似的疑问了。

上海发布公积金购买经适房细则,规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请经适房及公积金条件,借款人配偶和经适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公积金经适房的共同借款人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最高额度60万。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实用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申请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 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第五条(金额的确定)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额度后累加,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限额标准确定。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限额;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期限;

(四)不高于最高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额度为60万元。

第六条(补充还款人) 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的还款。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除按现行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

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补充还款人的,还应提供补充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原件)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第八条(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系统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担保机构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申请及办理工作。

第九条(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的受理审核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受理单位审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经适房申请材料。

(二)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准予的,由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并向受托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由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不准予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四)若借款申请人对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受理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议。

第十条(合同签订)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担保)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实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作为偿还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足额抵押给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

第十二条(风险防范) 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经适房审核;管理部门应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监督;担保机构应根据业务委托的要求,做好担保及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20%以上房款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提取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足一定余额以确保其住房公积金经适房额度的计算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_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 _本实施细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实施时间) _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补领新牌证很方便,直接去车管所申请,而无须去公安局报案。补领的牌照须与您原有的车牌号码一致,“个性化”车牌丢失须换领车牌。车主一定要亲自到所在区县的车管分所办理牌照补领手续。办理车牌补领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除了车辆的行驶证和自己的外,已经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的一定要带上,公车还要带好组织机构代码。

②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您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如果您的车只丢失了一个牌照,您还要在办理申请补领牌照手续时把旧牌照交回。

③30个工作日以后,您就可以到车管所领取新牌照。新车牌上的号码与您的原车牌号相同,您的行驶证仍可使用。 北上广深等地对于购车指标的限制政策,令很多想要购车的车主头疼不已。部分车主对于自己原来旧车的车牌号很有感情,卖旧车后牌照怎么办?能不能保留下来呢?

如果您卖车,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获得更新指标后6个月内,若满足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车主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保留牌照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分别是: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原车牌是由车管所进行管理。

卖旧车后牌照怎么办?只要车主满足上面三个条件,就可以成功保留旧车牌照,并将旧车牌照使用到新购的新车上面。提醒消费者,保留的车牌只能用到新车上,如果车主购买二手车将不能继续使用旧车牌。 北京[京] A B(出租车) C E F G H J K L M N O(公安、法院、检察、国家安全、司法机关的车辆) P Q Y 上海[沪] A 、B 、C (远郊区县) 、D、E、F、G、H、J、K、L、M、N 天津[津] A、B、C、D、E(出租车)、F、G、H、J、K、L、M、N、Q、R 重庆[渝] A 直属车辆管理所  B 江南车辆管理分所  C 永川车辆管理所:永川市、江津市、合川市、潼南县、铜梁县、壁山县、大足县、綦江县、荣昌县  F 万州车辆管理所: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巫山县、巫溪县、忠县、开县、奉节县、云阳县  G 涪陵车辆管理所:涪陵区、南川市、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县  H 黔江车辆管理所: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河北[冀] A 石家庄市 B 唐山市 C 秦皇岛市 D 邯郸市 E 邢台市 F 保定市  G 张家口市 H 承德市 J 沧州市 R 廊坊市 T 衡水市 山西[晋]A 太原市 B 大同市 C 阳泉市 D 长治市 E 晋城市 F 朔州市 H 忻州市  J 吕梁地区 K 晋中市 L 临汾市 M 运城市 内蒙古  [蒙] A 呼和浩特市 B 包头市 C 乌海市 D 赤峰市 E 呼伦贝尔市 F 兴安盟  G 通辽市 H 锡林郭勒盟 J 乌兰察布盟 K 鄂尔多斯市 L 巴彦淖尔盟 M 阿拉善盟 辽宁[辽]A 沈阳市 B 大连市 C 鞍山市 D 抚顺市 E 本溪市 F 丹东市 G 锦州市  H 营口市 J 阜新市 K 辽阳市 L 盘锦市 M 铁岭市 N 朝阳市 P 葫芦岛市 V 省直机关 吉林[吉]A 长春市 B 吉林市 C 四平市 D 辽源市 E 通化市 F 白山市 G 白城市  H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J 松原市 黑龙江  [黑]A 哈尔滨市 B 齐齐哈尔市 C 牡丹江市 D 佳木斯市 E 大庆市 F 伊春市  G 鸡西市 H 鹤岗市 J 双鸭山市 K 七台河市 L 松花江地区(已并入哈尔滨市,车牌未改)  M 绥化市 N 黑河市 P 大兴安岭地区 R 农垦系统 江苏[苏]A 南京市 B 无锡市 C 徐州市 D 常州市 E 苏州市 F 南通市 G 连云港市  H 淮安市 J 盐城市 K 扬州市 L 镇江市 M 泰州市 N 宿迁市 浙江[浙]A 杭州市 B 宁波市 C 温州市 D 绍兴市 E 湖州市 F 嘉兴市 G 金华市  H 衢州市 J 台州市 K 丽水市 L 舟山市 安徽[皖]A 合肥市 B 芜湖市 C 蚌埠市 D 淮南市 E 马鞍山市 F 淮北市 G 铜陵市  H 安庆市 J 黄山市 K 阜阳市 L 宿州市 M 滁州市 N 六安市 P 宣城市  R 池州市 S 亳州市 福建[闽]A 福州市 B 莆田市 C 泉州市 D 厦门市 E 漳州市 F 龙岩市 G 三明市  H 南平市 J 宁德市 K 省直系统 江西[赣]A 南昌市 B 赣州市 C 宜春市 D 吉安市 E 上饶市 F 抚州市 G 九江市  H 景德镇市 J 萍乡市 K 新余市 L 鹰潭市 M 南昌,省直系统 山东[鲁]A 济南市 B 青岛市 C 淄博市 D 枣庄市 E 东营市 F 烟台市 G 潍坊市  H 济宁市 J 泰安市 K 威海市 L 日照市 M 滨州市 N 德州市 P 聊城市  Q 临沂市 R 菏泽市 S 莱芜市 U 青岛市增补 V 潍坊市增补 河南[豫]A 郑州市 B 开封市 C 洛阳市 D 平顶山市 E 安阳市 F 鹤壁市 G 新乡市  H 焦作市 J 濮阳市 K 许昌市 L 漯河市 M 三门峡市 N 商丘市 P 周口市  Q 驻马店市 R 南阳市 S 信阳市 U 济源市 湖北[鄂]A 武汉市 B 黄石市 C 十堰市 D 荆州市 E 宜昌市 F 襄樊市 G 鄂州市  H 荆门市 J 黄冈市 K 孝感市 L 咸宁市 M 仙桃市 N 潜江市 P 神农架林区  Q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R 天门市 S 随州市 湖南[湘]A 长沙市 B 株洲市 C 湘潭市 D 衡阳市 E 邵阳市 F 岳阳市 G 张家界市  H 益阳市 J 常德市 K 娄底市 L 郴州市 M 永州市 N 怀化市 U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广东[粤]A 广州市 B 深圳市 C 珠海市 D 汕头市 E 佛山市 F 韶关市 G 湛江市  H 肇庆市 J 江门市 K 茂名市 L 惠州市 M 梅州市 N 汕尾市 P 河源市  Q 阳江市 R 清远市 S 东莞市 T 中山市 U 潮州市 V 揭阳市 W 云浮市  X 顺德区 Y 南海区 Z 香港澳门进入内地车辆 广西[桂]A 南宁市 B 柳州市 C 桂林市 D 梧州市 E 北海市  F 南宁地区(部分划入南宁市,其它部分成立崇左市)  G 柳州地区(部分划入柳州市,其它部分成立来宾市)  H 桂林地区(已并入桂林市) J 贺州市  K 玉林市 L百色市 M 河池市 N 钦州市 P 防城港市 R 贵港市 海南[琼]A 海口市 B 三亚市  C 琼北车辆管理所:琼山市(已并入海口市)、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文昌市、澄迈县、屯昌县、定安县、临高县  D 琼南车辆管理所:五指山市、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E 洋浦开发区 四川[川]A 成都市 B 绵阳市 C 自贡市 D 攀枝花市 E 泸州市 F 德阳市 H 广元市  J 遂宁市 K 内江市 L 乐山市 M 资阳市 Q 宜宾市 R 南充市 S 达州市  T 雅安市 U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V 甘孜藏族自治州 W 凉山彝族自治州  X 广安市 Y 巴中市 Z 眉山市 贵州[贵]A 贵阳市 B 六盘水市 C 遵义市 D 铜仁地区 E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F 毕节地区G 安顺市 H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J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云南[云]A 昆明市 C 昭通市 D 曲靖市 E 楚雄彝族自治州 F 玉溪市 G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H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J 思茅地区 K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L 大理白族自治州  M 保山市 N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P 丽江市 Q 怒江僳僳族自治州  R 迪庆藏族自治州 S 临沧地区 西藏[藏]A 拉萨市 B 昌都地区 C 山南地区 D 日喀则地区 E 那曲地区  F 阿里地区 G 林芝地区 H 驻四川省天全县车辆管理所  J 驻青海省格尔木市车辆管理所 陕西[陕]A 西安市 B 铜川市 C 宝鸡市 D 咸阳市 E 渭南市 F 汉中市 G 安康市  H 商洛市 J 延安市 K 榆林市 U 省直系统(已取消)  V 杨凌高新农业示范区 甘肃[甘]A 兰州市 B 嘉峪关市 C 金昌市 D 白银市 E 天水市 F 酒泉市 G 张掖市  H 武威市 J 定西地区 K 陇南地区 L 平凉市 M 庆阳市 N 临夏回族自治州  P 甘南藏族自治州 青海[青]A 西宁市 B 海东地区 C 海北藏族自治州 D 黄南藏族自治州  E 海南藏族自治州  F 果洛藏族自治州 G 玉树藏族自治州 H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宁夏[宁]A 银川市 B 石嘴山市 C 吴忠市 D 固原市 新疆[新]A 乌鲁木齐市 B 昌吉回族自治州 C 石河子市 D 奎屯市  E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F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县、县级市(原伊宁地区)  G 塔城地区 H 阿勒泰地区  J 克拉玛依市 K 吐鲁番地区 L 哈密地区  M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N 阿克苏地区  P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Q 喀什地区 R 和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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