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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代办二手车过户,荆州汽车过户费用标准

tamoadmin 2024-05-16 人已围观

简介代办车辆过户需要500元。二手车过户,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是买卖二手车过程中不可省略的重要程序,车辆不过户对买卖双方都会带来不便。二手车过户可以代办也可以本人前往。以下是二手车过户所需的资料:1、购买二手车,过户资料不能少。私车过户给私人,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簿、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单位车过户给私人,车主需开具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行驶证及复印件(过户车为小客车,车主需先到“定编

湖北荆州代办二手车过户,荆州汽车过户费用标准

代办车辆过户需要500元。二手车过户,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是买卖二手车过程中不可省略的重要程序,车辆不过户对买卖双方都会带来不便。二手车过户可以代办也可以本人前往。以下是二手车过户所需的资料:

1、购买二手车,过户资料不能少。私车过户给私人,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簿、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车过户给私人,车主需开具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行驶证及复印件(过户车为小客车,车主需先到“定编办”办理解除定编手续,外籍车除外),私人需带齐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私车过户给单位,车主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需开具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过户车为小客车,单位需先到“定编办”办理定编手续);

4、单位车过户给单位。双方需开具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车主需准备行驶证及复印件(过户车为小客车,双方需先到“定编办”办理解除和申请定编手续,外籍车除外);

5、外籍免税进口车辆,需先到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带齐资料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车交易应准备的材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交易流程: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 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交易费用:

■代办费用:委托经营公司代办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由于实行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这笔费用省不掉,也就是说即便熟人之间买卖也需要委托经营公司代办)

■过户费用: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例如:2001年的普桑评估价为6万元,过户手续费:6万元×5‰=300元。

注意:

“过户手续费”与该车实际成交价格无关。如果该车实际成交价为5.6万元,还是以评估价6万元为基准计算。其他费用:评估车辆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

综上所述,一部评估价格为6万元的二手车,过户总费用大约需要910元,评估价高的车辆相应的过户费也高,但是有些二手车经营公司根据大多数人不懂具体费用的原因,随口报价,所以大家要心中有数,谈好给多少代办费,其他费用据实结算!

挑到一辆好的二手车只是第一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二手车出现问题最多的往往是车辆过户交易之后。对养路费和购置附加税、保险等,车主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后续使用中的麻烦。

注意:很多人认为,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已经过户就完成,其实车辆过户之后还要进行养路费和购置附加税、保险的车主变更,凭本人的行驶证原件就可以办理。这样一来,减少了可能带来的损失,也方便以后继续缴纳费用。

一、办事条件

(一)领有本市正式牌证的机动车,在本市范围内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应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二)逾期未参加定期检验的机动车不得办理过户手续。

(三)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不得办理过户手续。

(四)法院等部门查封、财产抵押及“被盗抢”机动车不得办理过户手续。

(五)右方向车辆,车辆档案电脑信息中注明“不准过户”的机动车不得办理过户手续。 二、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过入方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机动车登记表(副表)》。

(五)过入方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暂住证)和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六)下列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的材料:

1、处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编制证。

2、工程救险车、施工车需过户的,应先变更使用性质,过入方须提供上牌额度。  3、香港、澳门地区的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的车辆(黑牌或Z字号牌),以及领馆的车辆过户给本市单位和境内居民的,须由过入方提供上牌额度。过户时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或车辆管理所档案室开具的《查询联系单》。 

4、单位车辆自初次登记之日起未满二年过户给个人的,须由过入方提供上牌额度。 5、公务车自初次登记之日起满三年方可办理过户;未满三年办理过户手续的,须由过入方提供上牌额度,日期按《行驶证》初次登记日期起算。

6、留学回国人员和特批的自备车、摩托车,自初次登记之日起满五年方可办理过户;未满五年办理过户手续的,须由过入方提供上牌额度。

7、本市公安系统“警”字号牌和“沪O”号牌的车辆过户,须经市局后保部装备处批准。

文章标签: # 过户 # 车辆 # 办理